一 、 前言
〝那時、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、在約旦河裏受了約翰的洗。祂從水裏一上來, 就看見天裂開了, 聖靈彷彿鴿子, 降在祂身上, 又有聲音從天上來, 說: 你是我的愛子, 我喜悅你 。〞(可一:9-11); 主耶穌是上帝的愛子、是上帝所喜悅的、更是合上帝心意的人; 除了主耶穌外, 聖經中只有大衛王一人,在新舊約中、各提到一次; 舊約藉著先知撒母耳說“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,立他作百姓的君” (撒上十三:14) ,新約藉著保羅說“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, 他是合我心意的人,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” (徒十三:22) , 我們知道,大衛王是合上帝心意人! 能成為合上帝心意的人, 是何等的榮耀、何等的有福氣;可是許多人却對大衛王、能被稱為合上帝心意、心中甚不以為然、且憤恨不平, 因為他曾失足犯罪,又借刀殺人,我們的罪比起他來, 豈不是小巫見大巫嗎? 其實當人有這想法之時, 他已經在犯罪, 因為他是以自己為“完全人” 來指責別人, 甚至站在上帝的角度來審判人; 大衛王和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,我們應該學習他的知罪, 認罪, 甘心接受上帝的責罰與管教, 而不是去批判他是不是合上帝心意;掃羅王和大衛王是以色列人的前後兩位王,但其結局卻完全不同,掃羅王最終為上帝所棄絕;大衛王卻被上帝稱為合他心意的人,他的王位預表主耶穌大君王的職分,道成肉身的主耶穌是大衛的子孫、大衛的根。由掃羅王和大衛王結局的不同,我們可由他們與上帝的關係、行事為人而引以為鑑! 二、 掃羅王和大衛王相同之處: 1. 同是上帝, 藉著先知撒母耳所膏立的王、且都為王四十年。 2. 同有罪人的軟弱 : 三、 掃羅王和大衛不同之處: 1. 掃羅王出於人意 (撒上八:4-7),大衛王出於神意 (撒上十三:14) 以色列人在撒母耳老邁之時, 請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個王, 像外邦人一樣來治理他們,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作他們的王,撒母耳也警告他們將會帶來許多苦果, 百姓卻不肯聽撒母耳的話、定要一個王治理他們, 因此耶和華許可撒母耳、依從了他們的心意、立掃羅為王;至於大衛他是耶西的小兒子 在掃羅作王時, 仍是一個俊美的少年人, 先知撒母耳膏立他並用膏油澆在大衛的頭上,耶和華藉撒母耳的印證棄絕掃羅, 揀選大衛作以色列的王,大衛作王是出於神意 。 2. 掃羅王: 知罪, 不認罪, 找藉口 (撒上十三:13, 十五:14-16, 24) 掃羅兩次所犯的罪, 明明白白的記在聖經中, 第一次、當他在吉甲面對非利士人大舉進攻之時, 只因撒母耳的遲到就擅自獻祭, 違背了耶和華的誡命、法度, 除了祭司和上帝親自選立的先知外,即使是君王也不可獻祭,當撒母耳責備他時, “你做了糊塗事, 沒有遵守耶和華作你神所吩咐的命令,…”(撒上十三:13) , 掃羅不但不認罪、更找藉口辯稱說“怕百姓離去, 而勉強獻上燔祭”; 第二次是在攻打亞瑪力人時, 耶和華明白告訴他要滅盡一切 所有的人和牲畜, 不可以憐惜他們,掃羅不僅不順命, 還擅自留下許多上好的牲畜, 並一切美物, 被撒母耳指責時, 先說謊, 說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, 後來又辯稱“ 因懼怕百姓 , 而聽從了百姓的話〞, 他知罪 ,不認罪 ,又找藉口, 任意而為, 一再違背上帝的命令, 因此耶和華定意棄絕他。 這些都是罪人的表現, 與創世記中亞當、夏娃在伊甸園犯罪之後一樣, 首先是“躲起來”, 躲不了時、並不認錯, 開始找藉口推卸責任, 亞當推給夏娃“那人說、 你所賜給我、與我同居的女人 、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、我就喫了”(創三:12),夏娃不再是他原先的“骨中骨、肉中肉”, 而是一個同居的女人而已! 夏娃亦怪罪於蛇的引誘、她就喫了(創三:13);罪人的反應, 自古到今皆然; 另外有一個王, 在掃羅之後250年 , 沒有從掃羅王身上學到教訓 , 那就是猶大國(南國)的第十個王“烏西雅〞 ,在十六歲登基時“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直的事, 效法他父亞瑪謝一切所行的, 通曉上帝默示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, 定意尋求上帝, 耶和華上帝就使他亨通。〞 (代下26:4-5),但後來他“ 既強盛 , 就心高氣傲, 以致行事邪僻, 干犯耶和華他的上帝, 進耶和華的殿, 要在香壇上燒香” (代下26:16) , 不聽祭司亞撒利雅的勸告, 執意要作, 因此上帝在他額上發出大麻瘋, 直到死日。由好到惡 ,由高往下沉淪, 晚節不保,甚為可惜。 大衛王: 他知罪, 認罪 ,悔改 (撒下十二:1-15) 他為了娶拔示巴為妻, 用計謀殺害了拔示巴的丈夫、也是良善忠心的戰將烏利亞;耶和華差遣先知拿單用窮人、富人的比喻對他說時,〝大衛就甚惱怒那人、對拿單說、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、行這事的人該死、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、沒有憐恤的心。〞(撒下十二:5-6),但當拿單責備他說【你就是那人】, 他馬上認罪說“ 我得罪耶和華了” (撒下12:13), 並且真正悔改, 可以從他所寫詩篇五十一篇中看出 ,其中每一字每一句話、都是他對上帝、認罪悔改、出自心腸肺腑之言,一個合上帝心意的人,不但知罪、認罪、悔改,他更知道上帝的心意、上帝所要的祭,“上帝所要的祭、就是憂傷的靈, 上帝啊!、憂傷痛悔的心, 你必不輕看。”(詩51: 17) 。 四、 上帝所要的祭:1. 憂傷的靈, 憂傷痛悔的心 (詩五十一:17, 太五:4, 約一1:8-10)詩篇150篇中有73篇都是大衛王所作, 可看出大衛一生中的感嘆與內心對罪的掙扎, 反應出我們的人生中, 其際遇與大衛王相似之處; 經上所記 “沒有一個義人”, 人人都偏行己路, 自以為義, 得罪了上帝, 為罪的奴僕, 剝奪了我們內心真正的平安, 隨之而來的是痛苦與懊悔, 一而再, 再而三陷入罪的綑綁而萬劫不復,“哀慟的人有福了! 因為他們必得安慰” (太五:4) ,我們義人地位雖已完全,但成聖過程中、我們仍會犯罪、虧欠主,因此我們必須常常省察自己, 為著心中的虧欠常覺愁苦, 在禱告中求神赦免, 上帝必不輕看,正如老約翰對信徒的警誡與勸勉〝我們若說自己無罪、便是自欺、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、上帝是信實的、是公義的、必要赦免我們的罪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、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。〞(約一一:8-10)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2. 聽命, 順從 (撒上:十五:22-24, 16:7, 太十五:7-9) “撒母耳說、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 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? 聽命勝於獻祭, 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, 悖逆的罪, 與行邪術的罪相等, 頑梗的罪、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, 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, 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”(撒上十五:22-23) ,“耶和華不像人看人, 人是看外貌, 耶和華是看內心”(撒上十六:7) ,我們認罪悔改之後, 積極的回應就是做一個聽命, 順命的兒女, 在教會盡心盡意, 手潔心清的來服事萬王之王, 萬主之主, 切不可如那些法利賽人“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 心却遠離我,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,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”(太十五:8-9), 務必要心口合一, 聽命, 順從。 五、 結語: (雅二:22,26) 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 在新的一年中, 除了追求那屬天的大福氣外, 我們更要再次在主前立志, 做一個合上帝心意的人, 在主面前, 敬虔加上謙卑, 求主一次又一次的洗淨我們的罪孽, 並且在主的話語中時時有長進, “我們若是是靠聖靈得生, 就當靠聖靈行事”(加五:25), 信心與行為並行 、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, 因為〝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 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〞(雅二:26), 如此一來, 必能成為一個合上帝心意的人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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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bruary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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