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前言 我們每一個人出生以後,就一直活在各種命令 (commands) 當中,小時候聽父母的命令,做一個聽話的好孩子;上學後也要聽老師的命令,遵守校規;出了社會,要聽老闆的命令,做個好員工,;結婚之後,也要聽另一半的命令…;在此同時,還得遵守國家的法律,制度,聽國家的命令,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命令,而且必須要遵守呢? 假如沒有命令,各人隨心所慾、偏行己路,則國家社會秩序將大亂,每個人都將生活在恐懼中,因此這些命令是對每個人好,保障各人能安居樂棄,不至於害人害己;上帝賜下命令目的更是如此,其標準更是高過於各種我們所知的命令,並且是出於上帝的慈愛,為罪人立下行事為人的標準。
1.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(提前一:5) “命令的總歸就是愛;這愛是從清潔的心,和無虧的良心,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” (提前一:5), 保羅囑咐教會的信徒,上帝的命令是出於上帝愛的本質,人人若能遵守命令,可以保護自己,不會傷害他人,就拿交通法規的制度說,在馬路上人人橫衝直撞,必定是災禍連連,人們都不敢出門了,所以這些命令,法規,其實是出於政府保護人民的原則下所產生的。 2. 命令與應許 (弗六:2) 在聖經中我們看到上帝的命令,通常都是帶著應許,命令和應許是一體的兩面,【命令中帶著應許、應許中帶著命令】,1).在創世記中,上帝對亞當的應許、是園中之各樣樹上的果子(包括生命樹),可以隨意吃, 第一條命令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你不可以吃,吃的日子必定死!(靈命之死,與上帝隔絕),上帝命令不可以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但是可以吃生命樹(應許),如果亞當照這樣行,不就有永生嗎? 當亞當因為聽了夏娃的話,放棄了自己是”頭”的地位,因此罪就由一人進了世界;2).到了舊約時代,上帝對以色列民族說”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,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…” 以下的福氣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…. (申二十八), 這是順命得福的最好例子;3). 到了新約 ”要孝敬父母, 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,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” (弗六:2), 由此可知,上帝的命令,是帶有應許的;應許中也帶著命令,那麼,什麼是上帝的命令呢? 二. 上帝的命令 1. 信祂兒子耶穌基督(命令)à罪得赦免、得永生 (應許) 當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聽信了蛇的引誘,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後,罪就進入了世界,所有人類的靈命也就因不順服而死在罪中,懼怕又逃避上帝的呼喚,但是上帝慈愛的本質,祂藉著特殊啟示(如同打開了蓋子,明白上帝的隱秘) 、讓我們可以認識祂,明白祂豐盛的恩典與憐憫,為有罪之人預備一條得救贖之路,就是”信祂兒子耶穌基督”,是第一條上帝的命令,不是你願意信就信,不願意信就不信; 罪人遵守上帝的命令、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,在恩典中罪得赦免,有永生的盼望;在成聖,成義的過程之中,上帝也有第二條命令: 2. 遵守耶穌基督的命令à作一個屬基督,在基督裏的信徒 主耶穌對門徒說 ”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常在我的愛裏,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,常在祂的愛裏”(約十五:10) ; 主耶穌被差遣是為了拯救罪人,並且捨命做多人的贖價,我們唯有信祂,聽 從祂的命令,與祂連結,盡我們作為兒女的本分,才可以的得到永生的應許! 耶穌基督的命令是什麼? 三. 耶穌基督的命令 1. 愛主、愛上帝 (約十四:21) 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,愛我的,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” (約十四:21),上帝藉著天使賜給摩西十誡,隨著時間,漸漸增添成六百多條,就是律法,誡命,典章,法度,其中之精義仍在說明人與上帝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;在馬太福音中記載”有一個律法師要試探耶穌,就問說律法中,誡命哪一條最大? 主耶穌回答說 ”你要盡心,盡性,盡意,愛主你的上帝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、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、就是要愛人如己,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”(太二十二:37-40), 主耶穌把舊約摩西律法濃縮成兩條,1).愛主、愛上帝,2).愛人如己;如何愛主,愛上帝,乃是用我們全部的身,心,靈( Love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, and with all your soul, and with all your mind), 由內心到外在的行為! 到了新約、主耶穌再重新定義此兩條大誡命,因為在教會中,有些人以為只要我主日來做禮拜,有奉獻,有服事,甚至為人禁食,禱告…..就是愛主、愛上帝, 其實這些表現是愛主、愛上帝的”果”, 愛主、愛上帝的”因”, 首先是必須先知道什麼是主耶穌的命令 ,〝有了我的命令,又遵守的, 這人就是愛我的,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、我也要愛他、並且要向他顯現”(約十四:21) ,有兩個重要的動詞, “有”;”遵守”, 先有了主耶穌的命令,知道什麼是祂的命令,讓衪的命令進入你的生命中,方能去遵行,自然會產生以上所說的行為表現,不能光是有了一些行為表現,心中卻不知道主耶穌的命令,而只是來表現榮耀自己,那就大錯特錯了! 所以必須先把聖經好好的讀,查,咀嚼,融會貫通,才能真正明白主耶穌的命令,知而後行,如果從來不讀經,不知又如何能行呢? 有些人在傳 或看line 的信息,要花了好幾個小時,但聖經永遠是束之高閣,或者一看到聖經就睡眼迷濛,看也看不下去, 讀也讀不懂,又不願謙卑請教老師,這樣又如何知道主耶穌的命令,又如何去愛主,愛上帝呢? 2. 彼此相愛 (約十三:19-21) “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,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,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!”(約十三:34-35), 主耶穌最先把摩西律法歸納成為兩條,”愛主,愛上帝”、 “愛人如己”,這是在規範我們外在的行為,限制我們可以與不可以,到了約翰福音,主耶穌將其重新定義、並提升為新命令,”信徒要彼此相愛,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”,因為原先的”愛人如己”雖然己經很不容易,但仍是以”己”為標準,每一個人心中的己都不相同的,若把自己所愛、但不好的,加諸於他人,有時是"愛之適以害之也", 因此愛人的最高標準是"彼此相愛", 而愛的基礎是以主耶穌對我們"犧牲的愛,捨己,無條件,永不改變得愛"為標準, 這其實也是合一的記號;彼此相愛,就可以愛仇敵,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,誠如保羅所說"倘若這人與那人有了嫌隙,總要彼此包容,彼此饒恕,主怎樣饒恕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"(西三:13) ,彼此相愛是雙向的,不能只期待別人的愛,自己卻不付出,我們必須將基督的愛存在心裏,彼此相愛,因這是主的命令! 四. 信心加上行為 1. 彼此相愛要真心 (約一三:18,雅二:14-17) “小子們哪! 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”(約一書三:18), “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什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若是弟兄姊妹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,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,平平安安的去吧!願你們穿的暖,吃的飽,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什麼益處呢?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”(雅二:14-17), 這兩段經文指出我們常會患的毛病,因為彼此相愛,彼此饒恕,都是雙向的,教會中有許多事最令人詬病的,看別人生活上有難處或者病痛之時,我們一定會說“我幫你禱告,求主保守” 然後就忘得一乾二淨,我們有真正做到嗎? 通常是有口無心,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!一個有真信心(信基督的真信心),必須有發自內心,用誠實和愛心表現出真行為上! 2. 由愛人->愛上帝 (約一四:19-21) “我們愛,因為上帝先愛我們,人若說:我愛上帝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,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,愛上帝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” (約一書四:19-21), 愛人,愛上帝,何為先? 何為後? 其實是要先愛上帝, 然後愛人,但是“行出來”卻是由愛人開始、最終達到愛上帝〞,正如主所說 “凡為我名,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”(太十八:5) ,“無論何人,因為門徒的名,只要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,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”(太十:42), 因此我們必須先領受上帝的話語,激勵自己,世上的一切,都是暫時的,如過眼雲煙,不能久存,主的話語卻是歷久彌新,永久常存!我們由愛人如己開始,漸漸要提升到以基督的愛為標準,彼此相愛,由愛人à愛上帝! 五. 結語 我們都領受了上帝的命令,信上帝差遣主耶穌來救贖我們,這是信心的開始,然後必須在祂的話語中追求,知道上帝和基督的命令是什麼? 知而後行,順服聖靈的帶領,如何順服?順服有另一個孿生兄弟,就是“謙卑”;順服的人、必定謙卑,謙卑的人、必定順服,兩個是不可分的,謙卑的反面就是“驕傲”, 這是罪的起因,我們可以在主耶穌身上、看見柔和謙卑的特質“既有人的樣式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”(腓二:8), 我們的內心必須謙卑,溫柔,主的話語才能進入我們的內心,而順服上帝的命令,一個自以為是,自義.驕傲的人,自己沒有,卻自以為有,心眼瞎了,靈命將永遠停留在原點上,不會有所長進,而謙卑之人,自己有,卻以為沒有,不斷的追求,靈命之長進,當然會無止境, “上帝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”(雅四:6) ,“敗壞以先,人心驕傲,尊榮以前,必有謙卑”(箴十八:12) ,我們要常常自我鞭策,讀經禱告,明白主的命令,並且順服,以謙卑柔和的心來領受,時時與人討教或分享,虛心求長進,與救我們的主、建立美好的關係,就真正在主裏,有平安喜樂,成為上帝蒙慈愛的兒女! |
Church OrganizationThis section will be posted in the future. Archives
February 2024
Categories |